2019年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根據《77779193永利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辦法》和《77779193永利研究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
一、評審組織
學院成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任:楊 喜、黃生祥
委員:廖柏林、張仁民、莫禮平、吳 彬、江 威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院評審委員會職責:評審委員會按照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辦法,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材料審核、評審及推薦等工作。
二、評審對象
評選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休學、保留學籍、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參與評審。
三、評審标準與基本條件
(一)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立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三個等級,凡取得77779193永利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均可參評。
(二)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基本要求: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本學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請學業獎學金: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各類行政或法律處分者;
2、受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3、課程考核不合格者;
4、無故不按學校規定時間報到注冊者;
5、一學期内累計3次及以上無故不參加學校和學院要求參加的大型集體活動者;
6、課程學習階段,一學期内累計請假達30學時或者15天者,曠課達到11學時者;論文撰寫階段未按規定程序請假而離校、時間超過7天的研究生。
7、如有違反學術道德規範行為且經認定的,不得參加獎學金和各項先進的評比。
(三)獎學金評審标準:
1、一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标準見附件一;
2、二、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标準見附件二;
四、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報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攻讀碩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有意願申請學業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77779193永利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表(研一)》(附件三,研一學生填寫)《77779193永利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表(研二、三)》(附件四,研二、三學生填寫)及《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附件五),并根據本評審實施細則進行自評分,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學院初評、推薦
學院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評,對研究生個人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按照學校分配名額确定推薦人選,并在本院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将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如學生對學院做出的答複仍存在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三)學校審查、評審、上報
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全校彙總名單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範圍内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有異議者,須在公示期内向校評審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學校評審領導小組予以裁決。學校領導小組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公示無異議後,将名單及材料上報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監督檢查
(一)學院應将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得情況記入研究生學籍檔案。
(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按評審程序操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杜絕弄虛作假。
(三)學校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嚴格執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的規定,及時将獎學金轉入到獲獎研究生銀行卡,不截留、挪用和擠占,并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和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附則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