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院管理秩序和課堂教學秩序,培養我院學生遵守和維護組織紀律的意識,規範我院學生請、銷假程序,确保我院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除寒暑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學生必須堅持在校學習,未經請假,不得擅自離校,放假必須按照學校和學院的規定離校、返校,嚴格遵守請假制度。
第二條 請假條件:
(1)學生不論何種原因不能按時到課、到會,或應該在校而因個人原因需離開學校所在地,必須請假。
(2)請假分因事請假、因病請假、因公請假和請遲到假四種。
學生因個人私事不能到課、到會、回寝室就寝或需離開學校所在地,應請事假。
學生因病需到醫院看病、治療,醫生建議休息不能到課、到會,或需離開學校回家作短期治療,應請病假。
學生因上級組織安排的公務而不能到課、到會,或需離開學校所在地,應請公假。
學生因事不能按時到課、到會,應請遲到假。
(3)學生請假應有正當理由。正當理由是指:
①不請假将會對學生本人造成更大的利益損失,且這種損失确實能得到審批者認同;
②學校有關部門開具了需要請假的證明;
③學生父母提出請假要求;
④其它無力抗拒的力量;
⑤大四學生因就業需要又不影響學校的整體教學秩序。
(4)請假原則上必須由請假者本人親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不得請人代為請假。
(5)除不能按時返校或其它緊急情況可通過電話口頭請假事後請人代為請假或補辦手續外,請假都需要有書面假條。
第三條、請假程序:
(1)不離開學校所在地的請假程序
一天以内:正當的理由→書面假條→班主任批準→班委備案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正當的理由→書面假條→班主任意見→年級輔導員審批→加蓋學工辦公章→學工辦和班委備案→找年級輔導員銷假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正當的理由→書面假條→班主任意見→年級輔導員意見→分管領導審批→加蓋學工辦公章→學工辦和班委備案→找年級輔導員銷假
(2)需離開學校所在地的請假程序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正當的理由→書面假條→班主任意見→年級輔導員審批→加蓋學工辦公章→學工辦和班委備案→找年級輔導員銷假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正當的理由→書面假條→班主任意見→年級輔導員意見→分管領導審批→加蓋學工辦公章→學工辦和班委備案→找年級輔導員銷假
(3)不能按時返校的請假程序
正當的理由→電話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意見→學工辦和班委備案→返校後補辦書面手續
(4)不能回寝室就寝請假程序
正當的理由→書面假條→班主任意見→年級輔導員審批→加蓋學工辦公章→學工辦和班委備案→找年級輔導員銷假
第四條、考勤辦法:
(1)各班指定一名班委,負責督導本班學生遵守考勤制度,對本班同學進行課堂考勤點名;
(2)由學工辦組織學生會、院團委和志願者組成考勤檢查組,到教室進行考勤點名,并随機查寝。
第五條、相關處理:
(1)無正當理由者請假不予批準。不按本制度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缺課、缺會或離校者按曠課論處并予以通報批評,達到處分條件者報學校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2)有無故不按本制度請假者,取消當學年各項評獎評優資格;
(3)無故曠課或擅自外出者,根據《77779193永利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九條,視其情況給予下列處理:
①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0學時或累計擅自外出二天者,給予警告處分;
②一學期累計曠課21至30學時或累計擅自外出三至四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③一學期累計曠課31至40學時或累計擅自外出五至七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④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0學時或累計擅自外出八至十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⑤一學期累計曠課50學時以上或累計擅自外出2周(含周六、周日)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學生曠課一天按實際課時數計,實習、社會實踐、軍訓等實踐性教學環節曠課一天按5學時計。
(4)無正當理由晚歸、夜不歸宿者,根據《77779193永利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二十條,視其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5)一學期内,因請假缺課超過某門課程的總學時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考試,課程須經重修後,方可參加考試;一學期内因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或六周及以上者)作休學處理。
附件:《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請假條》
77779193永利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請假條(存根聯)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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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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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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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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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事由 |
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請假,已征得家長同意,請予以批準。 本人安全承諾: 請假人: 年 月 日 |
請假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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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起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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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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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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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見 |
班主任是否與家長聯系(離校請假必填):£是 £否 請假事由是否屬實:£是 £否 簽名: 年 月 日 |
輔導員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院領導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銷假信息 |
£如期銷假 £超期銷假 簽名 年 月 日 |
騎 縫 章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請假條(學生聯)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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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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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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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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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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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起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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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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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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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項: 1、學生因故請假,1天以内向班主任請假簽字;1-3天需先向班主任報備并簽字,再找輔導員批準簽字後,加蓋學工辦公章;3-7天需班主任、輔導員、學院副書記依次簽字後,加蓋學工辦公章。學生一學期請假不得超過6周,請假6周以上者作休學處理。 2、學生請假需要離校時,由家長通過電話主動告知班主任/輔導員請假原因,并将學生姓名、班級、請假事由、請假時間段、安全承諾以短信形式發至輔導員。離校期間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3、學校無教學安排學生亦不得私自離校(含周末)。需要離校者,需按照前兩點要求向班主任、輔導員報備請假。 4、學生請假須先從班級群或學院網站下載《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請假條》,填寫完整交由相關老師批準,學生将假條上聯留存學工辦,離校請假者返校後簽名銷假;将下聯交學習委員或寝室長作為查課、查寝核驗之用。 5、如須延長假期者,須說明理由,申請續假。逾期未辦理續假或銷假手續者,一律按《77779193永利學生手冊》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