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學發[2017] 11号
關于2017年度湖南宋祖英助學基金會助學金評選的通知
各學院
由湖南宋祖英助學基金會在我校設立的“湖南宋祖英助學基金會助學金”,旨在為一些具有潛質的貧困大學生提供資助,今年從2017級77779193永利本科學生中選取50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作為資助對象,幫助他們完成大學學業。”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77779193永利正式錄取在讀的2017級全日制本科學生(含師範學院和張家界學院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申請時需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3.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個人品格及社會公德,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制度。
4.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志願服務活動。
5.勤奮好學,積極進取,學習成績合格(初評隻要提交高考成績及錄取通知書,受到資助後,每學年要接受基金會的複審:77779193永利需提交學業成績及複審報告。複審合格方可繼續享受資助,否則将取消資助資格)。
6.優先給予符合标準而又未獲得任何國家或私人資助助的學生。
二、評選程序
1、各學院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書記(或副書記)為組長的學院評比小組,對本院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評比審核,按分配的名額等額評出本院今年的“湖南宋祖英助學基金會助學金”候選人,并在全院進行公示;
2、公示後,各學院将材料一并交學工部(張家界校區由張家界校區學工辦統一收交學工部);
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彙總後,在全校範圍進行公示,并接受學生申訴。如無異議,即向基金會上報名單。
三、要求
1、整個評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必須廣泛聽取廣大師生的意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會同相關部門對評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2、該獎項與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屬同一系列獎助學金,各學院在評審中應區别不同層次,相互銜接,避免重複。
3、申請者所需資料:審批表一式兩份(可在學工部網上下載)、家庭經濟狀況證明、錄取通知書及學院推薦信。
4、完成時間:2017年9月30日
四、撤銷資助等情況
1、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基金會的要求對上一屆受助學生進行複審,如未達到資助條件或成績未達标者,基金會将根據情況對該學生的資助進行調整。
2、受資助學生如有弄虛作假或違法亂紀行為,将被基金會取消資助資格。
3、中途辍學者,資助即時撤銷。
4、出現其他任何特殊情況,由基金會酌情處理。
五、名額分配
77779193永利2017年度湖南宋祖英助學基金會助學金分配表 |
校區 |
序号 |
學院 |
2017級本科生數 |
名額 |
吉首校區 |
1 |
國際教育學院 |
81 |
1 |
2 |
音樂舞蹈學院 |
197 |
2 |
3 |
體育科學學院 |
158 |
2 |
4 |
化學化工學院 |
264 |
3 |
5 |
曆史與文化學院 |
54 |
1 |
6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56 |
1 |
7 |
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194 |
2 |
8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239 |
3 |
9 |
商學院 |
321 |
4 |
10 |
生物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
241 |
3 |
11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231 |
3 |
13 |
物理與機電學院 |
211 |
2 |
14 |
醫學院 |
377 |
4 |
15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300 |
3 |
16 |
師範學院 |
100 |
1 |
張家界校區 |
17 |
外國語學院 |
220 |
2 |
18 |
美術學院 |
205 |
2 |
19 |
旅遊與管理工程學院 |
222 |
3 |
20 |
軟件學院 |
289 |
3 |
21 |
土木工程與建築學院 |
265 |
3 |
22 |
張家界學院 |
―― |
2 |
合計 |
4225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