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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201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量壓力持續加大,供需不匹配的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就業形勢更為複雜、任務更加艱巨。各地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實施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兩項計劃為重要抓手,精準發力,分類施策,創新舉措,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政策,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号),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等政策措施,加強對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态的支持,落實好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社保補貼、培訓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促進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和創業。要完善政策操作辦法,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簡化政策審批、辦理流程和政策憑證,推行一站式辦理、網上辦理等服務,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享受政策提供便利。要通過多種方式督導、檢查、評估政策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政策落實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确保政策及時兌現。要廣泛開展就業政策宣傳解讀活動,充分運用互聯網新媒體、發揮校園網等平台功能推送政策信息,組織人社廳(局)長進校園宣講、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專項活動等方式進行集中宣傳,讓畢業生對就業政策應享盡知。要暢通畢業生就業渠道,統籌實施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項目,健全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解決好薪酬待遇、社會保險、職稱評定等實際問題,做好人事檔案、人才集體戶口免費管理服務工作。推動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創造有利于流動就業、公平就業的良好環境。 
 
   二、完善精準幫扶措施,精心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 
   各地要重點圍繞實名登記和精準服務兩個環節,精心組織實施就業促進計劃,力争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都能在年内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各城市人社部門要主動與所在地高校對接,掌握畢業生基本情況,聯合開展就業服務活動。省級人社部門要與教育部門、高校建立畢業生就業失業信息銜接機制,及時、準确、全面獲取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探索建立登記信息反饋制度,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報到接收的未就業畢業生進行實名登記後,通過适當方式向高校或教育部門反饋相關信息,以便接續服務。對登記的未就業畢業生,各地要立即聯系,主動服務,針對其特點和需求制定個性化求職就業方案,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要特别關注長期失業的畢業生和就業困難畢業生,實施“一人一策”專項幫扶計劃,促進其盡快就業。要依托本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系統,進一步加強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健全完善實名制數據庫,做到實時更新、動态管理,逐步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各地要聚焦畢業生就業需求創新服務理念和模式,提高服務針對性、實效性。要主動将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延伸到各高校,組織大學生參觀人力資源市場、創業孵化基地,通過現場解答政策、模拟招聘求職等活動,幫助學生熟悉職場,掌握求職方法技巧,提高就業競争力。繼續組織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服務周、部分大中城市聯合招聘等專項活動,多組織專業性、行業性、小型化、網絡化招聘,提高活動實效。要運用移動互聯新技術搭建靈活多樣的就業信息服務平台,推進地方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與高校校園網、中國公共招聘網鍊接,打造互聯互通、優質高效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模式。 
 
   三、調動各方力量,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各地要把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納入本地區“雙創”工作總體安排,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和工作推動,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要配合教育部門抓好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措施貫徹落實,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強化創新創業實踐,加快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的普及。會同有關部門以有創業願望的大學生為重點,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進一步豐富适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充實創業培訓師資,加強培訓質量監督,提高培訓針對性有效性。協調有關方面細化落實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場地支持等創業扶持政策,并為創業大學生提供财政資金、金融資金、社會公益資金和市場創投資金等多渠道資金支持。對落實政策中“優親厚友”、“将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與參加創業培訓簡單挂鈎”等做法要及時予以糾正,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都能獲得相應的政策扶持。進一步加強創業服務工作,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統籌發揮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創業服務市場主體作用,辦好用好各類創業服務載體,對創業大學生實施精準幫扶。切實抓好創業大學生的統計、績效評價和計劃執行考核,确保完成年度計劃目标任務。 
 
   四、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推動機制 
   各地要堅持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目标責任制。健全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和動員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發揮職能、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特别是加強與教育部門、高校的協同配合,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各地要加強對市、縣工作的督促檢查,抓住關鍵時點和重要環節,特别是圍繞兩項計劃實施,通過專項督查、重點調研、定期調度、工作通報等方式,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密切關注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變化,加強分析研判和輿情監測,做好政策儲備和應急預案,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确保完成畢業生就業目标任務,保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局勢穩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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