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和省委七次全會《關于大力提倡求真務實真抓實幹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意見》,切實推動“基層減負年”落地見效,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真正把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要求落到實處,特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20條措施,并明确責任分工和整改要求。
一、着力解決喊口号、裝樣子、搞變通等問題,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1.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特别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的重要指示批示,實行台賬管理,堅持“馬上就辦”,跟蹤督辦。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5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2.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不層層提空洞的新口号、新思路,不提不切實際的目标、指标、任務、要求,并根據實際進行清理。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5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3.嚴格執行《中國共産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對下級黨組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的報告,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情況的報告等,上級黨組織要加強政治監督,嚴禁文過飾非、虛假報告。将貫徹《中國共産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情況,納入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的内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基層黨建考核、重大決策部署專項督查、巡視巡察重要内容和績效考核評估體系,每半年通報1次。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财辦、省委巡視辦、省人社廳;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二、着力解決消極應付、事難辦、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更好地聯系群衆服務群衆
4.深入開展群衆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治理。起底一批群衆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挂牌督辦,直查直辦。用好全省村級财務統一軟件平台,實現“公開在掌心、監督在指尖”。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下訪接訪和領辦信訪件制度,集中開展重複訪、越級訪專項治理,解決一批信訪積案。
牽頭單位:省紀委省監委、省信訪局;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5.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深化“減證便民”改革行動,讓群衆辦事“最多跑一次”,使更多事項實現不見面辦理。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強化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實行“好差評”制度,不定期抽查和通報政務服務熱線、政府網站、政務APP等運行情況。
牽頭單位:省政務管理服務局、省委改革辦、省發改委;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6.開展治理“新官不理舊賬”行動。各級各部門集中時間對曆史遺留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形成任務清單,實行銷号管理。各級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賬款要加大清償力度,并嚴防發生新的拖欠。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國資委;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三、着力解決亂拍闆、不擔當、弄虛作假等問題,保障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7.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讨論決策“三重一大”事項,每個班子成員必須表明态度并記錄在案。嚴格落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領導幹部對分管範圍内的請示事項必須簽署明确、具體的意見。
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省監委;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5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8.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改進和完善基層黨建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市州重點工作績效評估、省直單位績效評估指标體系,堅持考少考精、考準考實。在幹部使用中,充分運用考核評價成果,讓擔當有為者有位、消極無為者失位,切實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省監委、省委财辦、省人社廳;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9.樹立正确政績觀。對脫離實際的大廣場、寬馬路等“形象工程”一律不予審批;對“造盆景”、假經驗、假典型的一律零容忍;對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巡視巡察整改、統計數據等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一律從嚴處理。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巡視辦、省統計局;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0.出台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具體辦法。對幹部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科學把握合理運用容錯糾錯的界限和情形,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
牽頭單位:省委改革辦、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省監委;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1.完善談話和函詢工作辦法。規範談話和函詢工作,發揮談話和函詢的積極作用,減輕幹部不必要的心理負擔。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正确對待被問責的幹部,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有關條件的,該使用的要使用。
牽頭單位: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四、着力解決學風漂浮、文山會海、檢查考核調研過多過頻等問題,切實為基層幹部松綁減負
12.堅持馬克思主義學風。抓嚴抓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防止搞形式、走過場,防止照本宣科。将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重要内容。清理規範網絡學習平台。
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3.發揚“短實新”文風。發文應當确有必要,可發可不發的堅決不發,确需發文的要簡明扼要。除中長期規劃等文件外,其他黨内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綜合報告不超過5000字,專項工作報告不超過2000字。貫徹落實上級文件,可結合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除有明确規定外,不再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确保2019年發給縣級以下的文件減少30%-50%。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5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4.少開會、開短會。提倡合并開會、套開會議,多采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等形式,不刻意搞傳達不過夜。從省級層面做起,層層大幅度精簡會議,确保2019年開到縣級以下的會議減少30%-50%。各級黨委、政府召開的會議,除法定會議外,原則上隻安排1位領導作主題報告或講話,會期不超過1天;部門召開的全局性工作會議,一般隻安排黨委或政府分管領導講話,會期不超過半天。除有審議事項的會議外,一般不安排分組讨論。除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外,其他領導出席的會議不得要求下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分管或聯系以外的部門“一把手”參加。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5.嚴格執行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2019年省級層面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較上年減少80%,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減少50%以上。各級各部門集中時間對督查檢查考核事項中簡單以開會發文、填表報數、台賬記錄、成立專班、微信關注、網絡注冊、在線測評等作為評價工作依據的做法進行清理。對“一票否決”事項、涉及城市評選評比表彰的各類創建活動進行規範,該撤銷的撤銷、該合并的合并。凡是中央未規定或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的,一律不得要求簽“責任狀”。對巡視巡察、環保督察、脫貧攻堅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基層黨建考核等,牽頭部門也要傾聽基層意見進行完善,提出優化改進措施。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财辦、省委巡視辦、省生态環境廳、省扶貧辦;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6.嚴格落實改進調查研究有關規定。大力提倡“四不兩直”調查研究,不得打造“經典調研路線”,不得增加基層負擔。多到問題集中、困難較多、情況複雜、矛盾尖銳的地方,聽實話、摸實情、辦實事、解民困、纾民憂。
牽頭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5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五、着力解決落實“三大攻堅戰”、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産業項目建設不力等問題,推動重點領域和專項工作見實效
17.嚴格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制定下達年度化解政府債務工作任務清單,遏制隐性債務增量,化解隐性債務存量。對資金來源不落實或未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擾亂金融市場秩序行為,确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牽頭單位:省财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發改委;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8.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進一步加大常态化聯點督查力度,嚴格脫貧退出标準和程序,強化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發揮“互聯網+監督”作用,嚴肅查處“虛假式”“算賬式”“指标式”“遊走式”脫貧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扶貧辦、省紀委省監委、省财政廳;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19.強化污染防治責任。開展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交辦、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督查督導。統籌推進“一湖四水”生态環境綜合整治,繼續開展污染防治“夏季攻勢”,嚴肅查處、通報曝光環保失職失責行為。
牽頭單位:省生态環境廳、省紀委省監委;責任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20.紮實推進“産業項目建設年”活動。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把2019年作為“優化營商環境執行年”,清理和取消一批妨礙公平競争、擴大開放的政策規定,部署開展一批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挂牌督辦和查處一批突出問題。
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财政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紀委省監委;責任單位:省發展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地各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為确保以上20條措施落到實處,在省委統一領導下,建立省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機制。由省委辦公廳牽頭,加強督查督導,壓緊壓實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省紀委省監委負責日常監督工作。省級各牽頭單位各負其責、協調配合,抓好工作落實。

77779193永利紀委辦公室2019年04月0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