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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2011年度湘西州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通知


        為做好2011年度湘西州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工作,根據《湘西自治州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湘西自治州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現将2011年度湘西州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
近五年來獲得州級以上鑒定、審定、驗收的科技成果、新産品、新品種及國家授權的專利(含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并在生産實施中應用一年以上,已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公民和組織。
二、推薦條件
1、在實施技術開發和推廣項目中,研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新技術、新産品、新品種,明顯優于同類産品性能指标和技術經濟指标或者對促進行業科技進步具有重大作用,并實施應用一年以上,經所在地稅務局、審計局或統計局證明,創造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成果。
2、在轉化、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實施高新技術産業化中作出突出貢獻,在技術上或者轉化推廣的方法、措施上做出了重要創新,并實施應用一年以上,經所在地稅務局、審計局或統計局證明,創造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成果。
3、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對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取得重大成果,并實施應用一年以上,經所在地稅務局、審計局或統計局證明,創造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成果。
4、在決策科學化、管理現代化研究中,應用現代科學技術進行創造性研究,研究内容、方法和手段有重大創新,通過應用(評價)一年以上,并為相關決策和管理部門廣泛應用,影響深遠、意義重大,創造了顯著的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的成果。
三、推薦辦法和相關要求
1、2011年度湘西州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工作采取自願申報、推薦單位推薦的方式。請各推薦單位(各縣市科技局、州直有關委局、吉鳳工業園)從州科技局網站()“通知公告”中下載《湘西自治州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并組織申報單位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内容。所提交的推薦書内容格式應與電子文檔保持一緻。
2、凡存在知識産權以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等方面有争議的,在争議未解決前不得推薦參加評審。對已獲得專利、新産品、新品種證書的成果,州科技局将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和效益評估。
3、推薦材料要求:各推薦單位認真做好2011年度湘西州科技進步獎項目的推薦、遴選、材料的審核把關與報送工作。
上報推薦材料:
(1)科技進步獎勵推薦書;
(2)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提交一份原件核查);
(3)國家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證書(提交一份原件核查);
(4)近三年專利維護年費複印件;
(5)新品種、新産品認定證書(提交一份原件核查);
(6)請獎項目實施應用一年以上,創造經濟與社會效益證明(稅務局、統計局、審計局等其中一家提供均可);
(7)項目研究報告和應用推廣報告;
以上材料一式9份,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
四、受理截止時間和地點
   受理時間:從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15日。
   受理地點:湘西州科技局成果市場科(州人民政府院内)。
   請各推薦單位按時報送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推薦書),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曹湘平 
電     話:0743—8224003         傳   真: 822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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