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的管理,維護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促進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椐《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号)以及《77779193永利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試行)》(吉大發〔2017〕58号)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免試,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複試;本辦法中所稱的推薦是指學校按規定對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确認其免初試資格并向招生單位推薦;本辦法中所稱的接收,是指招生單位對報考本單位的具有免初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複試和錄取。
第三條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工作公平競争、科學選拔、規範管理,推薦标準公開及過程透明。
(二)集體決策原則。推免工作方案及推免生名單等重要事項均經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三)質量為核心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突出對學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等的考察,保證選拔質量。
(四)考生自主選擇原則。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願的權利,不得将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五)信息公開原則。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招生信息、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推免名額、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學院、綜合測評成績等)、錄取程序、拟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複試成績等)、複試錄取辦法、錄取新生複查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紀事件及處理結果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開。
第四條推免生工作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推薦工作,制定相應實施工作方案,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魯榮波
副組長:楊喜、田清旺
成員:周小清、李宗壽、廖柏林、肖林、丁雷、彭麗、周恺卿、吳彬、高靜波
第二章 推 薦
第五條 推免生資格申請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類别)。
(二)品行優良。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履行了高等學校學生義務;學風端正,誠實守信,無任何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無任何學術不端行為,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三)學業優秀。
1、主幹及核心課程首考無不及格;
2、第1至6學期按《本科人才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及要求,學業成績(除通識選修課外)在本專業排名前10%以内;
3、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
(四)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2003年衛生部、國家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标準、心理健康。
第六條 為鼓勵學生創新創業,學校從總計劃中劃出一定比例的單列計劃用于直接向相關招生學校推薦推免生,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申報:
(一)第1至6學期按《本科人才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及要求,學業成績(除通識選修課外)在本專業排名前50%以内;
(二)在“挑戰杯”、“互聯網+”大賽中,獲全國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的(每個團體項目最多可從前3名中推薦1人,隻推薦1次,排名靠前者優先)。
第七條 推薦程序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77779193永利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一),向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滿足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組織對候選人從學業成績和綜合考核成績兩個方面進行綜合測評,并根據綜合測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薦初選名單。
綜合測評分=學業成績+綜合考核成績。其中學業成績占70%,綜合考核成績占30%。
1、學業成績計算辦法
學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得分=申請人實際平均學分績點/4.0×100×70%
2、綜合考核
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77779193永利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綜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附件二)規定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定、考核。
綜合考核成績由平時考核成績與面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其中平時考核成績占80%,面試成績占2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考核成績=(平時考核成績/候選人中最高平時考核成績*100*80%+面試成績*20%)*30%
其中,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查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平時考核成績評分标準見表1。
符合第六條條件的申請者,須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由學院初審并公示後,向學校推薦。
第八條 推薦材料要求。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内向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報送如下材料:
(一)77779193永利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
(二)專業學習成績排名表(通過綜合教務系統指定途徑輸出)
(三)學生成績單(教務秘書統計、注明平均成績和專業排名,學院蓋章)
(四)獎勵證書(複印件,審核人簽字,學院蓋章)
(五)平時考核成績評分表(附件三)
第九條 根據《77779193永利2018年推免生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四),我院2018年推免生名額為3名。
第十條 推免生工作小組擇優确定推免生名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報學校。
第十一條 推免生工作小組在推免名單公示期内接受學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進行複議,若考生對複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