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廳黨組
湘教黨組通〔2017〕1号
關于印發《全省教育系統春節期間
作風建設“十條禁令”》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黨委、紀委,各市州教育(體)局黨組、紀檢組,廳直屬各單位:
《全省教育系統春節期間作風建設“十條禁令”》已經省教育廳黨組、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嚴防各類“節日腐敗”發生。
湖南省教育廳黨組 湖南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
2017年1月5日
全省教育系統春節期間作風建設“十條禁令”
1、嚴禁年底突擊花錢;
2、嚴禁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
3、嚴禁用财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
4、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5、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
6、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
7、嚴禁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消費卡;
8、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
9、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财;
10、嚴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