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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八項規定“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衆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衆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讨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衆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挂标語橫幅,不安排群衆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讨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内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範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随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衆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會議強調,制定這方面的規定,指導思想就是從嚴要求,體現從嚴治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衆,關系黨和人民事業成敗。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衆,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貫徹落實辦法,狠抓落實,切實抓出成效。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本規定,每年年底對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要定期督促檢查,每年年底通報執行情況,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彙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進行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本規定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地區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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