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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1、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由書記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會,要根據黨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總結,開展批評、自我批評,統一認識,解決矛盾。

3、民主生活會的日期和議題,要提前通知黨員做好準備。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黨内外群衆意見。

4、民主生活會要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充分體現黨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則性。

5、因故缺席的黨員可提交書面發言,會議的情況和批評意見在會後由支部主要負責人轉告缺席人員。

6、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加以解決。

7、黨委(支部)成員平時要經常開展談心活動,交流思想,相互諒解和支持,努力維護班子團結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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