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1、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由書記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會,要根據黨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總結,開展批評、自我批評,統一認識,解決矛盾。
3、民主生活會的日期和議題,要提前通知黨員做好準備。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黨内外群衆意見。
4、民主生活會要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充分體現黨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則性。
5、因故缺席的黨員可提交書面發言,會議的情況和批評意見在會後由支部主要負責人轉告缺席人員。
6、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加以解決。
7、黨委(支部)成員平時要經常開展談心活動,交流思想,相互諒解和支持,努力維護班子團結和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