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學技術協會,各州級學會(協會、聯合會)、州直(含中央、省在州)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工作、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在全社會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鼓勵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為建設創新型湘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根據《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獎評選辦法》規定,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科學技術協會決定,聯合開展第十一屆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獎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二)在本州從事自然科學或與自然科學交叉學科方面的工作;
(三)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7年7月1日後出生)在湘西工作的公民,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獲得州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排名前三名)等獎項。
2.在技術科學方面取得重要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并有顯著應用成效;獲得州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縣市以上人民政府的認定或獎勵。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産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獲得州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縣市以上人民政府的認定或獎勵。
二、推薦渠道、推薦名額及獲獎人數
(一)各縣市黨委組織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市科協可共同推薦本縣市候選人2名,
(二)各有關企業、各高等院校、州直各部門(單位)可推薦本單位或本行業候選人1至2名;
(三)各州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可推薦本學科領域候選人1至2名;
以上各部門推薦最多不超過3名;
(四)每位湘西科普專家團成員可提名候選人1名。
本屆獲獎人數10名左右,往屆獲獎者不重複受獎。
三、推薦要求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争、擇優”原則,拓寬選人渠道,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二)人選推薦要向長期在我州科研與生産以及科普第一線工作的傑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長期在基層和艱苦條件下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要注意推薦在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湖南省内取得的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排名前三);
(四)被推薦人推薦材料是湘西州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要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确,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對于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并對候選人信譽進行記錄。
(五)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單位關于非涉密的證明。
四、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推薦材料報送湘西州青年科技獎領導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州科協組織宣傳人事部)。書面推薦材料包括:
(一)推薦報告兩份,基本情況,被推薦人的先進事迹材料,(含推薦單位評審組專家名單(州科普專家團成員提名無需提交)。須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二)《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兩份),須同時報送電子文檔;請到州科協網站(http://kx.xxz.gov.cn)下載。
(三)有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請提供複印件并裝訂成冊,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含:
1、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2、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封面、目錄、正文複印件),專著限1本;
3、被他人引用的學術論文或專著證明(原件)。
4、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專利證書(複印件)及其應用效益證明(原件)。
5、技術應用證明,包括産生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證明材料(原件)。
6、有關獎勵證書(複印件)。
7、其他。
上述證明材料,單獨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四)被推薦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小2寸)。
(五)電子文檔發至郵箱xxzkx@163.com或QQ:104154264。
請各推薦單位按時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58号(州政府大院) 郵編:416000
聯系人:蘇海燕 楊 華 聯系電話:822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