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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講師和助教申請晉級評分細則


 

附件1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講師和助教申請晉級評分細則

    根據77779193永利崗位設置實施辦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學院講師和助教申請晉級的評分細則。

一、         八級講師直選條件

凡是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講師八級崗位:

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或教改課題者(以學校科技處認定的項目級别為準);省級科研或教學成果獎前三名獲得者;國家級科研或教學成果獎獲得者;獲得博士學位者;省級教學能手獲得者;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學科競賽獲得一、二等獎的指導老師。

二、         其他申報講師、助教晉級的評分細則

    其他申報講師和助教晉級的教師需結合任職年限、教學和科研成果、論文等條件進行綜合評分,具體計分标準如下:

(1)   任職年限加分

任現職以來按2/年标準計算。

(2)   學曆、學位類加分

具有碩士學位和學曆者計2分;有碩士學位而無學曆者計1分;有本科學曆者計0.5分。

(3)   教學、科研類獎勵加分

校級教學成果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者分别計1.5/項、1/項、0.5/項;

省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分别計2/項、1.5/項、1/項;

校級教學比武一、二等獎獲得者分别計1/項、0.5/項;

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學科競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别計2/項、1.5/項、1/項;

指導學生參加校級學科競賽獲得一、二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别計1/項、0.5/項。

(4)   教學、科研項目加分

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主持人計2/項;

國家級教學、科研項目第二、第三參與人分别計1/項、0.5/項;

省級教學、科研項目第二參與人分别計0.5/項;

校級教改(含精品課程建設、新開課程建設和教材立項項目)、科研項目主持者計1/項;

校級重點教改項目主持人計1.5/項。

(5)   論文、專利成果加分

授權的發明專利計2/項,實用新型計1/項;

科研論文按校定的ABCDE類分别計5/篇、4/篇、3/篇、2/篇、1/篇;

教研論文按校定的ABC類分别計4/篇、3/篇、2/篇;

一般教學或科研論文計0.5/篇;

發表在國際期刊上的論文計3/篇;

    發表的國際會議、國内會議論文分别計2/篇、0.5/篇;

SCISCIE)檢索的論文每篇追加2分;

EIISTP檢索的論文每篇追加1分。

附件2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講師和助教申請晉級評分表

姓名

總得分

1. 任職年限部分          (小計得分:    

職稱

任現職年限

加分

2. 學曆、學位類部分      (小計得分:    

學曆

學位

加分

3. 教學、科研類獎勵部分  (小計得分:    

序号

項目名稱

級别

排名

加分

1

2

3

4

4. 教學、科研項目部分    (小計得分:    

序号

項目名稱

級别

排名

加分

1

2

3

4

5. 論文、專利成果部分   (小計得分:     

序号

論文、專利名稱

發表刊物

或單位

收錄

情況

加分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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